一、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掃黑除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有哪些?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工作,親自決策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并批準《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督導工作方案》。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就對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多次做出重要批示;2018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後多次對掃黑除惡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主要批示指示有:
(一)2017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國家信訪局材料上作出重要指示:“群衆來信反映的‘村霸’現象值得關注,共産黨執政的人民天下決不允許‘南霸天、北霸天’橫行鄉裡,欺壓百姓,農村穩則天下安,各級黨委特别是縣鄉黨委和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加大對‘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整治力度,嚴懲各種違紀違法行為,堅決維護農民群衆合法權益,對查處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以彰顯法治權威,發揮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嚴格規範村兩委選舉,完善鄉村制度,夯實黨的執政根基,确保農村和諧穩定”。
(二)2017年11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辦《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指示:“從此件看,當前農村涉黑問題出現一些新情況,請中央政法委牽頭有關部門加強研究,摸清底數,找準病竈,拿出方案。要開展一輪新的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重點是農村,城市也要抓,對群衆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行業和領域,應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依法重點整治。掃黑除惡要與反腐結合起來,與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既抓涉黑組織,也抓後面的‘保護傘’。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務必把這個基礎夯實築牢”。
(三)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摘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正确處理人民内部矛盾。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安全生産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加快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依法打擊和懲治黃、賭、毒、黑、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人身權、财産權、人格權。
(四)2018年1月22日至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摘錄: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今後,我們要肩扛公平太平,手持正義之劍,始終堅持對黑惡勢力“零容忍”,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群衆切實感受到平安和諧就在身邊。
(五)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摘錄:“老虎”要露頭就打,“蒼蠅”亂飛也要拍。要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嚴厲整治發生在群衆身邊的腐敗問題。要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結合起來,既抓涉黑組織,也抓後面的“保護傘”。
(六)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春節前赴四川看望各族幹部群衆時的講話摘錄:要貫徹黨中央關于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的重大決策部署,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同反腐敗、基層治理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又有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七)2019年1月15日至1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摘錄:黑惡勢力是社會毒瘤,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侵蝕黨的執政根基。要咬定三年為期目标不放松,分階段、分領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調整主攻方向,保持強大攻勢。要緊盯涉黑涉惡重大案件、黑惡勢力經濟基礎、背後“關系網”“保護傘”不放,在打防并舉、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細功夫,确保取得實效、長效。
二、全國、全省、全市、全市衛生健康系統掃黑除惡專項鬥争什麼時候開始?
答: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電視電話會議,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開始。2月5日,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正式啟動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工作。2月8日,我市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電視電話會,研究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争。2019年1月9日,原市衛生計生委召開全市衛生計生系統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工作推進會。
三、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答: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争,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鬥争、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這對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四、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總體目标是什麼?
答:通過三年不懈努力,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别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衆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鏟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環境明顯優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五、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總藍圖是什麼?
答: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争自2018年1月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3年。
2018年:治标。啟動,打掉一批涉黑涉惡組織,懲處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使人民群衆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壓倒性勝利。
六、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是怎麼認定的?
(一)“掃黑除惡”中的“黑”與“惡”指的是什麼?
答:“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惡”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二)黑社會性質組織是什麼?
答: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有四個方面的特征:
1.組織特征。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确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2.經濟特征。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行為特征。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衆;
4.危害性特征。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三)“惡勢力”是什麼?
答: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内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财物、聚衆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随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衆擾亂社會秩序、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衆“打砸搶”等。
(四)“惡勢力犯罪集團”是什麼?
答: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其特征表現為: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
(五)黑惡勢力“保護傘”是什麼?
答:“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七、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督導工作的重點是什麼?
答: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督導工作的重點概括起來是“六個圍繞、六個重點督導”。
(一)圍繞政治站位,重點督導黨委、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和中央決策部署情況,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的總體要求和實施步驟情況,專項鬥争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切實履行掃黑除惡重大政治責任情況。
(二)圍繞依法嚴懲,重點督導掃黑、除惡、治亂的成效,特别是發動群衆情況,嚴守法律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辦案,确保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情況。
(三)圍繞綜合治理,重點督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相關監管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日常監管,形成強大合力、整治突出問題情況。
(四)圍繞深挖徹查,重點督導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争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治理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深挖黑惡勢力背後“保護傘”情況。
(五)圍繞組織建設,重點督導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嚴防黑惡勢力侵蝕基層政權,為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情況。
(六)圍繞組織領導,重點督導各級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統籌力度,層層壓實責任,推動解決經費保障、技術裝備、專業隊伍建設等重要問題情況。
八、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争18類打擊重點情形是什麼?
答:(一)威脅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二)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裡或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的“村霸”、“鄉霸”;
(三)破壞農村治安秩序,通過“霸選”“騙選”“賄選”等方式幹擾破壞農村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經濟資源、侵吞農村集體财産的黑惡勢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建設、信訪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五)在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口聚集地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破壞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惡勢力;
(六)盤踞在商貿集市、農副産品批發、小商品零售、建築材料等各類市場,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暴力收取保護費、看場費、進場費,破壞正常經營秩序的“市霸”“行霸”類黑惡勢力;
(七)在建築工地、居民小區強行供應砂石、建材,強裝強卸,随意毆打、威脅商戶、業主的“砂霸”“水泥霸”類黑惡勢力;
(八)在客運、貨運、倉儲物流場所控制運營路線、強拉客源、搶占貨源、非法經營、暴力打壓競争對手的“路霸”“貨霸”類黑惡勢力;
(九)寄生在醫療機構、車站碼頭、旅遊景點等場所強買強賣、敲詐勒索的黑惡勢力;
(十)在工程建設、交通運輸、礦産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雇黑傭黑,糾集社會閑散人員,惡意競标、暴力圍标、強攬工程,非法占地、濫開濫采、暴力拆遷、随意毆打群衆的黑惡勢力;
(十一)以各種“套路貸”“校園貸”“裸貸”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讨債的黑惡勢力;
(十二)專門受雇他人插手各類糾紛,采取“擺隊形”“占場子”、威脅恐吓、跟蹤滋擾等手段破壞社會秩序的“讨債公司”“調查公司”“職業醫鬧”“地下出警隊”等黑惡勢力;
(十三)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十四)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存儲、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的黑惡勢力;
(十五)暴力傳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行拉人入夥、劫掠敲詐錢财的黑惡勢力;
(十六)與境外有組織犯罪團夥相互勾連,組織内地人員到境外賭博并在放貸後非法拘禁參賭人員,在邊境口岸敲詐勒索出入境商戶的黑惡勢力;
(十七)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十八)有關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
九、我院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工作開展情況有哪些?
(一)是否經常調度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工作?
答:是,每月定期組織。
(二)是否成立相關機構,是否有具體負責的領導和工作人員?
答:是,印發《關于調整學院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領導小組的通知》,由學院黨委書記林莉、黨委副書記、校長何春明任組長,其它班子成員為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由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藍曉植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是否知曉學院掃黑除惡專項鬥争舉報方式?
答:是,舉報電話:0797-8361926,舉報郵箱:gnwzyshcebgs@163.com。
(四)是否結合實際制定出台相應工作方案和機制?
答:是,出台了《進一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是否開展相關宣傳工作?
答:是。編印了《贛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掃黑除惡專項鬥争應知應會》,通過微信公衆号、學院網站、宣傳欄、LED屏等方式進行宣傳。
(六)學院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重點打擊、整治情形是什麼?
答:重點對故意傷害、虐待以及猥亵、性侵在校學生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無端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非法侵害學校及師生合法權益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實施校園暴力欺淩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各類非法宗教、邪教活動等違法犯罪行為;通過誘騙學生參與“替考”、誘騙學生加入傳銷組織、誘騙(拐)女生參與色情服務等方式手段謀取不當利益的涉黑涉惡人員、機構及各類針對學生的不良“校園貸”、電信詐騙等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擾亂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的涉黑涉惡生産經營行為和敲詐勒索學生财物、危害師生人身安全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幹擾教育項目建設,招标采購以及強攬工程、強裝強卸、強買強賣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與黑惡勢力有勾結存在利益輸送行為的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工、臨時聘用人員等;以及其他侵害學校、師生安全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
(七)是否開展線索摸排核查工作?
答:是,每月定期組織開展線索摸排核查。
十、掃黑除惡專項鬥争還有哪些你必須知道?
(一)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總體要求是什麼?
答:“五有五必”: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傘”必打、有腐必反、有亂必治。
(二)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五個堅持”: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衆;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堅持标本兼治、源頭治理。
(三)掃黑除惡專項鬥争主要特點是什麼?
答:已上升至國家戰略、鬥争對象更加廣泛、鬥争手段更加豐富、更加強調依法打擊。
(四)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目标任務是什麼?
答:“三個結合”: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五)掃黑除惡專項鬥争主要工作措施是什麼?
答:摸線索、打犯罪、挖“保護傘”、治源頭、強組織。
(六)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主要是什麼?
答: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财物、聚衆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随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制造毒品、搶劫、搶奪、聚衆擾亂社會秩序、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衆“打砸搶”等。
(七)當前涉黑涉惡問題出現的新動向是什麼?
答:涉黑涉惡問題呈現新動向,一是向政治領域滲透,企圖操控、把持基層政權;二是向新行業、新領域擴張,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轉型,逃避打擊能力增強。
(八)掃黑除惡專項鬥争中治亂的主要内容是什麼?
答:對于掃黑除專項鬥争中,構不成涉黑涉惡犯罪,但違法、違紀,違反村規民約,群衆最煩的大事不犯、小事不斷,擾亂社會,破壞、影響群衆生産生活秩序的行為。其中屬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可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屬于民間糾紛的,可通過當地基層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調解,或是通過法律程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九)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兩個一律”指的是什麼?
答: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系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十)掃黑除惡專項鬥争“一案三查”指的是什麼?
答:既要查辦黑惡勢力,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後的“關系網”和“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